疫·中问·法|疫情防控中公众须关注的五大法律问题合辑之(三)——方舱医院设置在居民区附近,合适吗?
2022-04-19 浏览次数:395疫·中问·法|疫情防控中公众须关注的五大法律问题合辑之(三)
——方舱医院设置在居民区附近,合适吗?
上海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自4月7日起至4月17日,每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共计超2万,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9851例。除在院治疗的确诊病例,其余阳性感染者亦急需集中隔离收治,改建或临时搭建集中隔离收治点刻不容缓。并且,为了实现有效控制传染源的基本目标,集中隔离收治点的选址很重要!
2022年4月16日《告浦东新区全体居民书》表示“这段时间,浦东建设、改造了一大批方舱医院,把部分学校转变为家门口隔离点”; 2022年4月17日《告黄浦区全体居民书》亦表示“为阻断疫情传播,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全区建设和改造了一批方舱医院,在充分考虑各方影响的前提下把部分学校转变为家门口的隔离点”。与此同时,不少上海居民对坐落于居民区核心地带或附近的学校被征用并改建为收治阳性感染者的隔离点表示不理解,担心隔离点选址离居民区过近导致疫情外泄。
那么,“家门口的隔离点”是方舱医院吗?方舱医院的选址有标准吗?本专辑主要针对前述问题作简析。
一、 “家门口的隔离点”是方舱医院吗?
1、2022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规定“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相关集中隔离场所不能同时隔离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人群。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2、2022年3月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方舱医院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明确“本技术指南所指方舱医院指政府临时征用既有建筑如会展中心、体育馆等高大宽敞空间改建为集中收治新冠肺炎轻症和无症状病人场所的临时救治场所”。
3、2021年3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方舱医院建筑设计标准》明确方舱医院系指“突发传染性疾病、重大灾情疫情发生时,政府依据需要临时征用具有高大、宽敞空间的既有建筑,用于集中收治轻症患者的临时救治场所”。
4、2020年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方舱式集中收治临时医院技术导则(试行)》明确方舱式集中收治临时医院系指“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临时征用社会既有建筑,如体育馆、展览馆、仓库等高大空间,用于集中收治轻症患者的临时救治场所”。
5、2022年3月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亦指出“方舱医院是指一些经过改建的符合要求的场所,如体育馆、会展中心等,也可临时搭建,作为集中隔离管理场所,有医务人员进驻,主要用于对轻症、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隔离观察或适当的对症治疗,一旦发现有病情发展情况,及时转送定点医院收治”。
6、从上述地方工作文件及官方回复来看,如“家门口的隔离点”系用于集中收治轻症、无症状感染者的临时救治场所,我们理解,该等“家门口的隔离点”应属方舱医院,应当按照方舱医院相关标准选址和改建。
二、 方舱医院的选址有标准吗?
1、《新冠肺炎方舱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试行)》明确“选址原则”为“按照社会影响小、安全性高的原则确定选址,具体位置应远离居民区、幼儿园、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远离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生产储存场所,远离食品和饲料加工生产企业等区域”。
2、2022年3月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方舱医院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规定“选址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幼儿园、小学校、菜场等城市人群密集场所,远离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场地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20米绿化隔离,或与其间距不小于30米”。
3、2021年3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方舱医院建筑设计标准》规定方舱医院的选址应符合“应尽量避开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城市人群密集活动区,确实无法避开的下风向附近居民宜暂时搬离”、“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改造为方舱医院建筑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 20m 的绿化隔离间距;当不具备绿化隔离卫生条件时,其与周边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隔离间距不应小于30m”、“应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4、2020年12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设计导则(试行)》规定“选址应尽量远离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城市人群密集活动区,远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生产储存场所,尽可能选址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以及“既有建筑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20米的隔离间距”。
5、2020年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方舱式集中收治临时医院技术导则(试行)》规定“方舱医院选址的既有建筑应尽量避开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城市人群密集活动区,确实无法避开的下风向附近居民宜考虑暂时搬离,方舱医院外围应设置显著危险标识或隔离带。既有建筑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 20 米的隔离间距”。
6、综上所述,我们理解,方舱医院选址原则上应远离居民区、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城市人群密集场所,确实无法避开的下风向附近居民,宜安排暂时搬离;并且,拟改建为方舱医院的既有建筑,与周边建筑物之间应有不小于20米绿化隔离,或与其间距不小于30米。
三、 在疫情局势严峻期间,对于政府选址隔离点,居民应首先厘清该隔离点是否用于集中收治轻症、无症状感染者,即是否为方舱医院用途;如是,且发现政府选址或相关安排不符合方舱医院相关设置标准,可考虑向政府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行反馈、沟通、协调与处理。
四、 特别提示
本合辑相关意见仅是一般性的意见,不作为处理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由于个案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如何进行合法有效的应对,须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当事人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可考虑咨询专业律师的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