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及理财公司经历短暂的欣欣向荣后,接踵而至的跑路倒闭消息不绝于耳,各种大小投资人、大妈大爷的积蓄都纷纷栽倒在这些公司的手里。快鹿、中晋,这些理财公司昙花一现的绚烂后,投资人被“骗”走的投资款将何去何从?
一、涉及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无济于事
投资人在投资款被卷走时,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亦会期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取得赔偿,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投资人民事索赔之路似乎希望渺茫:
1. 涉及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提起民事诉讼将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意见》)第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涉及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均需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或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
2. 涉及财产被非法占有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刑法第六十四条批复》)规定,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刑事案件经追缴或退赔不能弥补损失的,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无望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似乎给投资人提起民事诉讼给予希望,但遗憾的是该规定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废止。
因此,理财公司倒闭或卷钱跑路,若涉嫌非法集资,投资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亦不会予以受理,即使侥幸被受理,若审理或执行过程发现涉嫌非法集资亦会被裁定驳回或中止执行。投资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刑事案件尘埃落定后即使刑事案件的追缴或退赔不足以弥补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亦不予受理。
投资人当务之急便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侦查,追缉非法集资的责任人员,查封相关财产,以免扩大损失。
二、刑事判决后,投资款通过追缴或法院责令退赔获赔
1. 投资款的追缴退赔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64条、《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9条、《刑法第六十四条批复》的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据此,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判决主文中写明;其中,判决前已经发还被害人的财产,应当注明。
可见,投资人被理财公司相关人员通过非法集资卷走的投资款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对该等人员的追缴或责令退赔取得。
2. 既然投资款的索赔主要依靠追缴取得,那么哪些财产可以追缴?根据《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意见》第5条:
(1)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2)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或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追缴。
(3)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4)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因此,理财公司所支付的回报是可以折抵本金的。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投资人人的投资额比例返还。
3. 刑事裁判财产执行机构为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2条规定,涉及责令退赔、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4. 若刑事案件的追缴或退赔不足以弥补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该如何应对呢?根据前述分析,投资人对于追缴或退赔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无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取得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44条,即使被裁定终结执行案件,若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继续追缴。投资人若希望取得更多补偿,只能通过尽可能发现或追查被转移、隐匿的执行人财产,以期更大限度的取得赔偿。
在接二连三应声倒下的理财公司里,堆积了无数投资人的血汗钱。投资款的索赔之路亦是“其路漫漫、险阻重重”。除了刑事处罚和追讨,以及社会对这场前赴后继的圈钱运动的反思外,投资人亦应谨慎对待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小心驶得万年船。